关于报备各单位消防安全三级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安全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各学院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医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针对我校干部岗位调整的实际,请各单位根据所管辖或使用区域情况,及时报备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附件1)、消防安全管理人(附件2)、消防安全员信息(附件3),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职责明晰,规范到人。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7: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相关纸质版材料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教楼515办公室(平安办、保卫处)。附件3由学院院办、部门办公室确定后留档备查。
湖北医药学院
平安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消防安全责任人
·附件2:消防安全管理人
·附件3:消防安全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