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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必戴安全头盔”校园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4-10-31 15:13  保卫处武装部

各学院:

交通安全关系个人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群众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因头部撞击直接导致人员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交通文明安全教育示范校园创建,学校决定开展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必戴安全头盔”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佩戴头盔我带头。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师生要把佩戴安全头盔当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来养成,同时也要主动提醒师生“戴头盔、平安行”“无头盔,不骑坐”,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二、安全出行我推崇。关爱生命,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地保护驾乘人员,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和重伤风险大幅降低。乘骑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头盔,尽量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您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的头盔。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一人出行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要依法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在机动车道内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觉靠车道右侧行驶。行驶过程中要注重文明礼让,不随意在车流中穿行;转弯前先减速慢行,不在车前突然拐弯。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不饮酒后骑车。停车时自觉停放至规定区域,不乱停乱放,自觉维护校园文明形象。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一个小举动,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目前,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学生驾乘电动车时没有规范佩戴头盔现象十分普遍,安全隐患很大。各学院务必提高认识,全面排查掌握登记学生驾乘电动车情况,并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班团会等不同形式切实加强宣教,也可通过实地核查、上路检查等方式以实际行动督促所属师生驾乘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学校平安办、保卫处拟于11月4日--11月10日开展为期一周的“驾乘电动自行车必戴安全头盔”上路督促专项行动,对未佩戴头盔骑行师生进行制止登记,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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