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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武装部保卫处工作例会制度
2018-11-09 10:46  保卫处武装部

1、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部门内部各工作环节的积极落实、有机衔接和协调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16时,会议地点:监控中心,参会人员:部门全体人员。特殊情况下,周一上午可临时通知更改会议时间。

3、会议由处长主持,处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副处长主持部门工作例会。

4、由部门内部各科室依次总结、汇报上一周的工作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原定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需要部门解决的问题等。

5、部门负责人对近期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校一周来的重要工作进行通报,并按计划组织进行学习。

6、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本周部门重点工作,工作尽量落实到人。重点工作进行条目式安排部署,必要时可明确几个科室或几个人为共同完成人。

7、会议对部门重点工作,认为需要进行临时性讨论的事项进行分析与总结,形成一致意见。短时间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可留作下一次会议讨论决定。

8、会议需督导上一次例会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专题讨论需要进行讨论的其它事项。

9、会议由指定人员进行记录,记录应尽量准确,会议结束后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作为部门工作检查督办的依据存档。

10、所有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周会的人员需提前请假并移交相关工作会议内容,有特殊情况要向部门领导请假。

11、本制度由保卫处综合科负责修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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