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涉及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学校的发展营造持续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湖北医药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涂汉军 李 和
常务副组长:李 涛(机关)
副组长:赵鹏飞 李云霞严世荣 王云甫
成 员:马兴国 王云甫 王少林 王建平 王保郧
孔祥清 卢方安 师贞明 吕 丰 乔 中
刘 冰 刘 涛 安庆宝 许 珊 阮绪芝
严世荣 李 和 李 蓓 李云霞 李文春
李建军 李贵华 李涛(机关)李涛(研究生院)杨 慧
轩辕秋艳 吴 静 余 彬 张 建 张仁庆
张秋莉 张海蛟 陈建龙 罗 强 金志雄
周 艳 周明华 赵万红 赵鹏飞 袁 文
袁 杰 夏永红 党 萍 郭 阳 涂汉军
邵义光 惠 震 谢 勇 谭 艳 谭邦柱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师贞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海蛟、吕丰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电话:8891110。
三、工作部署
(一)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1-5月)。
1、宣传部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传达贯彻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主动对标对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做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校全体党员干部。
3、各学院召开以班级为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题班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重点宣传预防网络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知识。
4、宣传部、保卫处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重要路口、各校区大门等处张贴、摆放宣传标语、展板,LED屏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广泛发动,深入摸排线索(6-10月)。
1、各部门、学院开展走访调查,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反映的涉及校园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校园贷”、网络集(融)资等相关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
2、保卫处设立举报信箱,广泛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线索。
3、各部门、学院按要求填报《湖北医药学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表》,于10月31日前交校保卫处综治办科教楼514室。
(三)协调配合,积极打击处理(1-12月)。
1、梳理线索。对征集得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认真进行梳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2、打击处理。对现行发生的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重点打击涉及师生员工的“套路贷”、“校园贷”、各类网络电话诈骗、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治理环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拆除校园及周边违建设施,清理无证经营等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等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校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二)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把网络诈骗、“套路贷”、“校园贷”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力度,提高师生员工预防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