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保卫(部)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依法行使职权,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教学、科研、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安全服务。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的规划标准制定、监管、评估与服务,做好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做好国家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及公共秩序管理、应急处置、防范暴恐、校园“110”建设和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
1.组织落实“七防工程”,对校内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立体防控体系。
2.做好影响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3.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处内部治安纠纷。
4.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有关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逃生演练。
6.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7、做好校内各种考试及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8、依合同监管保安服务公司,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日常运转和维护工作。
9、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校内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