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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消防应急预案
2018-09-20 08:04  保卫处武装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湖北省消防条例》要求。为保护我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应对火灾的处置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使消防工作有力、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学校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的生命重于一切的原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不断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建立我校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指挥系统和处置系统,力求应急预案实际有效、可操作性强,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及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工作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校办 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处、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及各学院负责人

(二)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指导全校开展预防火灾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火灾模拟演练等工作。

2.发生火灾时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协调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公安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3.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等善后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保卫处长

副组长:专职消防管理人、保安公司经理

成员:保卫处人员、保安队员、专兼职消防员

主要职责: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做好义务消防队队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和火灾模拟演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与使用;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抢救火灾被困人员等工作。

2.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副组长:综合治理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监控中心、消防总控室工作人员、校办、宣传部

主要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与消防应急工作领导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信息采集、校内外联络及有关情况汇报。

3.疏散引导小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安全)

成员:保卫处专兼职消防人员、宿管人员、学工处、各楼栋安全管理员。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4.安全防护、救护小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宿管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安保人员、校医护人员、宿管员、水电工。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需求、道路通畅、供电控制及水源保障等;在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拔打120,联系并护送至校外医院进行抢救。

四、应急处置

(一)报警与接警

1.无论任何部门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值班室和“119”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准确、简洁的语言向保卫处值班室报警(8891119.8891110),必要时还应向火警“119”报警。

保卫处值班室接到报警后,须迅速向学校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各工作组及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灭火救灾工作。

若拨打“119”报警后,应当向接警的公安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有关火灾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2.接到火灾通知后,受灾部门、院系责任人,应立即调集本部门(院系)义务消防员和专兼职消防力量,使用本部门(院系)的灭火器材等设备有效地组织扑救,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灾威胁,同时查清火灾被困人员的数量和所处地点,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质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与相连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哪些需要破拆、转移等;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除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应急疏散

1.人员分布密集的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并绘制平面图,用醒目的箭头标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线;要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2.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被困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3.正确引导疏导。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还要注意听辨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4.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三)初起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扑救初起火灾的步骤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院系)的消防器材可以统一调用,事后再由学校补充;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4)待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配电室停止对所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并引导消防车辆到火灾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

1.安全防护、救护小组中的保卫处、后勤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五、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院系)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院系)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

(五)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院系)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开展对师生、教职员工宣传教育。事故处理结果进行校内通报,警示师生、员工,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预防为主,提高警惕,确保安全。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进行专题讲座、校广播电台、校园网、校报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单位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师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逃生时要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利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方法,也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巡视检查,每月有一次重点检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5、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疏散方案,使安全疏散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让全体教职工都能熟悉了解灭火疏散应急处理方案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通道。

6、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对违反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七、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保卫处报警电话:8891110 8891119

校总值班电话:8891089 8891088

                                                       湖北医药学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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