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简介  规章制度  户籍管理  消防安全  交通管理  治安动态  国防教育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欢迎光临湖北医药学院保卫处武装部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湖北医药学院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7-02-27 18:52  保卫处武装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精神,针对校园可能出现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特制订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级负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

(二)依法妥善处理。处置群体性非法集会事件既要遵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处置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时,校属各单位及部门应做到服从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二、处置机构

学校成立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应急处置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校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保卫处、人事处、学工部(处)、团委、研究生处、网管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处置发生的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发生时,校总值班、保卫处值班人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应24小时值班,掌控校园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上传下达。信息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二)先期处置。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发生后,事发单位(部门)在报告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及时先期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由学校应急处置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结束。处置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工作结束后,要积极稳妥地做好稳定工作。对群体性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的起因、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四、处置办法

(一)校园内小规模非法集会

1、处置程序:发现校园内非法集会苗头或集会发生时,要及时向校保卫处、学工处报告。

2、处置措施

(1)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间,说服劝阻,及时进行疏导疏散;

(3)学工处和二级学院了解事发原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思想认识教育工作。

(二)校园内大规模非法集会

1、处置程序

(1)校园内非法集会发生时,要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学工处报告;

(2)向校领导报告;

(3)向公安机关报告。

2、处置措施

(1)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组织警力控制现场及校园周边局势,防止发生暴力及危害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2)保卫处负责关闭学校大门,禁止人员出入;

(3)校领导、保卫处、学工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4)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等深入学生中间说服劝阻,及时疏导疏散,平息事态,将事件解决在校园之内;

(5)保卫处配合二级学院对组织策划者进行现场控制;

(6)二级学院领导要做好组织策划人的思想认识转变工作;

(7)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8)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对事件进行调查,对责任人、组织策划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群体性非法集会冲出出校门游行

1、处置程序

(1)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组织警力控制校园内及周边局势,防止并控制非法集会人员在校外发生危害社会的暴力事件。

(2)校园内非法群体性集会参与人员冲出校门上街游行事件发生时,向学校保卫处、学工处报告;

(3)向校领导报告;

2、处置措施

(1)校领导、保卫处、学工处、二级学院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深入学生中间进行劝阻,迅速控制局面,说服学生回校,防止事态扩大;

(3)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对参与的学生进行思想认识教育,稳定情绪,平息事态;

(4)二级学院领导要做好组织策划人的思想认识转变工作;

(5)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在事态平息后,及时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对责任人、组织策划人进行责任追究。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电话:0719-8469110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邮政编码:442000